Friday, August 04, 2006

要離婚的好好先生

今天吃午餐時遇到好好先生,
輕輕打個招呼就走開了。

也沒多說些甚麼,
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。

結婚,不只是決定和那個人一起生活,
而是決定和對方的全家一起生活。

結婚,是要接受他每一個家庭成員。
不論你之前有多討厭那一類型的人。

人與人相處,是一門學問。
和另一半的家人相處,也是。
很多話有多想說也不可以說。
因為講者無意,聽者有心。

很多事有多不喜歡,
偶尔你可以和你的另一半講,
但不可以天天掛在嘴邊。
那會令大家都反感。
雙方都是,這是大忌。

時時要自動自發,
有時要會做人。
請吃飯,甚麼都好。

不過總的一句:
幸好我的另一半不是長子,
幸好我家婆很開通一下。
不然我早就完蛋了!

No comments: